小六是我的同志朋友,一張臉比女生還巧,一張嘴比女人還碎。

同志的外在大致上有兩種:一種就像《女朋友。男朋友》裡的張孝全,滾水不沸、把愛情當成了修行,最後苦死了自己。小六很明顯的是許神龍,每一天都像是生日一樣,臉書上的朋友名單清一色都是打赤膊,菜色比Grindr還齊全。

我跟他會熟起來,要拜不肖的前男友所賜。抓到前男友劈腿的那一天,我像《傻瓜》MV裡的溫嵐(這麼巧,男主角剛好又是張孝全),哭著跑出了家門。越跑越不對勁,我奪門而出的樣子像是家裡鬧火災一樣。手機、鑰匙和錢包都沒有帶,身上只有下午買City Cafe找剩的零錢。

我跟他交往了三年,像是住了三年女校。我沒有異性朋友,甚至沒有朋友。我不知道要打電話給誰,我唯一記得的電話號碼,是06開頭的老家電話。想到我爸應該已經打盹了,老花眼鏡掛在鼻樑上。我媽可能還在算我什麼時候要回家。他們一定受不了捧在心上的小女兒,在台北受了這麼大的委屈。

一個人傷心起來,什麼都很好哭的。

我沿著延吉街走,像個孤魂野鬼。移工還有台北車站,我根本不知道要去哪裡。台北的晚上,很少有一個人也可以去的店。

然後我就遇到了小六,他扭着腰走到了巷口講電話:

「你這騷貨還不快來?我們這裡有各國佳麗哦。」那一聲像極了呻吟的「哦」,讓我笑了出來。他噘着嘴回頭看坐在路邊的我。

「被男人欺負了是不是?妹妹我告訴妳哦,男人沒一個好東西,可是是不是又好可愛呢?」

後來我才知道,「哦」和「呢」之於小六,就像「幹」和「靠」之於異性戀男生。

小六就這樣把我拉進了Gay Bar。那一個晚上,Shot杯像是迴轉壽司一樣不停地來到我面前。小六和其他Gay,拼了命地來抱我哄我。我每喝完一杯,他們就鼓掌尖叫。我哭了一會兒,就有人跟著我搽眼淚。

「小六,你告訴我:我不好嗎?我不可愛嗎?我不聽話嗎?」

「去死啦,還好老娘的睫毛膏防水。」

有人一見如故,有人一見生厭。我跟小六就是第一種。戰爭片裡,總有不怕被拖累,也要揹着負傷隊員離開戰壕的人,小六就是那個帶我走的人。

可是我從來不知道小六的愛情。即便是,他會跟我說他去三溫暖招惹了誰,誰不出他所料約他去健身房。

「姐,我跟妳說,我可是世界小姐。」

「蛤?」

「我以前是加州小姐啊,加州倒了以後,我就是世界小姐了。」

「……」

他就是不說他愛誰,他說他最愛的是我。可是我看得出來,他心裡有一個人,就像他的浴廁,有兩把刮鬍刀一樣。另一把已經生鏽。

一直到有一天晚上,我提了一袋宵夜、租了一張DVD,準備到他家找他。

「親愛的,妳要不要看一下妳的腰圍?澱粉!澱粉是食物嗎?不可以不可以哦!」小六搖著頭又搖著手指,他的臉有點瘀青。

「你的臉怎麼了啊?講話太機車被揍了嗎?」

「大家都是女人,幹嘛這樣?」

我把袋子打開,準備把湯湯水水倒出來的時候,突然砰地一聲。

小六把遙控器扔向電視機。

「賤人!你這大賤人!有錢了不起啊,有錢就可以欺負人啊!」

我抬頭看向電視,是富二代結縭多年後,終於喜獲麟兒的新聞。

「跟我在一起的時候,躲保鏢躲司機躲媒體。然後突然消失,看了報紙才知道訂婚。回來又哄我,說沒關係啊他對女人身體沒興趣啊。他媽的…他媽的…我去找他,結果被保鏢架走...」

「我不漂亮嗎?我不識大體嗎?我不善解人意嗎?...」小六就像以前的我。

一個不被愛的人,最擅長的就是追問。

因為他追不回來,那個原本以為會告訴他,為什麼要吃這麼多苦才找到他的人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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