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候,我會想,談戀愛是不是就是為了失戀。

我是朱恩,今年27歲,性別和性向都是女的。我談過很多次戀愛,可是我沒有愛過人。

我從小就是個世故的孩子,很少哭啼,很常懷疑。我不喜歡芭比娃娃,我不相信童話。初經來的時候,我冷靜的手洗床單和棉被。第一次性經驗,男孩比我還驚慌。我 跟他說我不會負責的,你自然也不必。你喜歡我,是不會有好下場的。因為我不知道,到底什麼是「需要」?需要一個人是什麼感覺?

所以我很孤僻,所以沒人擔心我學壞。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。我的身邊沒有朱和赤,我的身邊只有很多的書。我喜歡看書,書不會逼我講話。我看書的時間比照鏡子的時間還多。只有書比我聰明。

考上大學第一志願的那一天,除了我以外,所有人都欣喜異常。我好像在看別人辦喜事。我那個已經七十歲的父親,喝花了眼睛,逢人就說要是在大陸老家,他就生了個女狀元。我的母親穿得像是自己改嫁,欲蓋彌彰得意,笑到嘴巴都要抬到耳朵,連連說沒有在管我,沒看過我用功。

他們說的是實話。少說的是,他們不是沒管我,他們是管不動我。你可以管得動一座水庫,控制它什麼時候洩洪。可是你管不了一泓湖水,它紋風不動處變不驚。

我就是一面湖。看起來無傷,可是沒有人知道有多深邃。喜歡我的男生,看到我怎麼映照出他們,心虛的走掉。想要泳渡我的男生,和我交往以後,發現只有他們在賣力,我一點都激動不起來。

大學畢業後,我考進報社當記者。我認識的人越來越多,也跟其中幾個人約會過,或者不約會直接上床。性和愛對我來說像是套餐一樣,我比較喜歡單點。主菜搭配甜點,有時候反而無福消受。

我以為就是這樣了,我就是一個對世界不痛不癢的人,對交情可有可無的人。一直到遇見了程為,我才知道,一個對什麼都不以為意的女人,是不能談戀愛的。一談就一發不可收拾,一談就就闖禍了。

程為是我的受訪者,我採訪他,他造訪我的心。他沒有站在湖邊,他根本不管我會不會冷淡他到穿防寒衣,他噗通一聲就潛進來了。他沒在管的。

程為長的好看極了,幾乎就像是整型診所的範本。每個人都想要他的鼻子眼睛嘴巴,每個女人都會想要他。他偏偏找上了我。

從交換名片的那天起,程為就照三餐、下午茶、宵夜打給我。不能講話的時候就傳簡訊。他不送我花,他送我按日期分裝的藥盒,裡面有我所有疼痛的解藥:胃藥、過敏藥、止痛藥、綜合維他命、魚油。程為治好了我長長久久以來的孤獨症狀,他就是我的百憂解。

他沒收了我的悠遊卡。

「除了我以外,沒有人可以載妳。朱小恩!妳是我的女人!」他比我高出了一個頭,一隻手把我攬進了他的胸襟。我聞到了他。

我沒有答應他,我不動聲色。

我不知道如何是好。我沒有喜歡過人,我不知道喜歡他會不會有好下場。我看過很多人一愛了就回不來了,不能再是原本的自己了。我怕他摔壞我,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善待我。我最引以為傲的驕傲就要不見了,我無法再優越了。他還會賞識這樣的我嗎?他即將發現了我不伶俐,我竟然也會指望另一個人。

可是我真的很喜歡他。我甚至討厭自己那麼喜歡他。

我該愛了嗎?第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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