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rget-your-first-love  
小可走了以後,像是關掉了全世界的最後一盞燈。

我大致上是用表演的方式在活著的:表演敬業、表演無恙、表演身心健康。我跟小可在一起了六年,吵吵鬧鬧就是分不開的兩個人。結婚之前的三個月,她跟著一群好姐妹去紐約遊學。

「你要乖乖的哦!我們是要去演《慾望城市》的!」送她去機場的路上,她假裝正經又停不了笑。

我很聽話,聽她開始說謊話。她說紐約太好玩了,她想多留一個月。慫恿我跟她一起辭掉工作,再來紐約唸一個學位。

然後她的手機收訊開始不好了。她不記得帶手機出門了。她的電池續航力太短了。

終於找到她的那天,我纔知道,一個熟悉的聲音,可以聽起來多陌生,多不像她會講的話:她遇到了她的Big。她說我是Aiden,可是她是Carrie。

「對不起,我要的不是對我好的人。我要的是使得我想對他好的人。」小可的最後一句話,收尾了我們的愛情。

我沒有留她,因為我不知道要留在哪裡?留在我心裡嗎?可是我的心在哪裡?也在她那邊呀。

我就這危危顫顫的活著,有驚無險的活著。活著,似乎只是為了給人一個交代,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。

一直到遇到小覓。

小覓是從別的部門調來支援的同事。迎新的那一天,她就討喜了。見着誰都笑。

可是我沒有打算喜歡她。我受不了愛上一個人的下場。

所以我對她很有禮貌,不會討好。就跟瑞士的中立國地位一樣,從來不會激烈。我不會送她回家,即使我知道她也住在民生社區。我不會多買一杯咖啡給她,即使星巴克買一送一。

是她開始來找我說話的:「欸,你是在師大學中文的ABC嗎?」

「啊?」
「不然你怎麼都不跟我說話?」

加班的晚上,她買了晚餐擱在我桌上:「ABC吃一下牛肉麵,美國牛不錯啊。」隔天早上,我在辦公桌上看到了一罐B群。

後來我就越來越習慣她在了。她的臉色不好,我就去買來熱巧克力。我的副駕駛座位,終於不再是根據小可的腿長來調整的。一個男人的車上,有了女人的香氣。小覓的身上,總是有水果的味道。

我喜歡搽香水的女人,她們愛惜自己,揮發出了溫軟的香氣。

可是我們沒有在一起。我不想失去一個人後,又失去了自己。

是在有一天晚上,我載小覓回家的時候,她開口說起了自己:

「你知道嗎?這座城市最不缺的就是傻女人,走了一個又來一個。我以為我可以是例外,但是我是慣犯。我愛了三年的男人,最後娶了別人。他就是不肯要我。」

「他不要我,我也不想要愛情。可是我又好不甘心,我不甘心我得不到愛情。我值得被愛的啊,我是個很好的女人啊。」

她在我旁邊哭了起來。

「欸,我們約一下好了。如果哪天我們都35歲,還是孤家寡人的話,就湊合一下吧。」小覓含淚的笑說。
「好啊,那拜託妳不要落跑,我已經有過一個落跑新娘了。」

我們沒有擁抱,我們就是很簡單的開始約會。

週六的下午,我們會去市場買菜。看她對著肉販撒嬌,「留給我雞架子熬湯嘛。」回家以後,她在廚房做飯,我在沙發上看電視。

我才知道,兩個人一起過生活起居,才是最浪漫的事。

跨年的時候,她穿著我的大外套,一雙手摀住暖暖包取暖。「五、四、三、二、一!Happy New Year!」

我們沒有說要在一起。可是我突然想起來,我有多久沒有再去算,小可離開我的日子。

小覓回頭對我笑,她笑起來好甜。

「我今年35歲了!」
「啊?妳不是才28!」

「因為我想跟你在一起了!我想跟你在一起!」周圍的人都轉頭看向我們。
「在一起!在一起!在一起!」

台北的信義區沒有紐約時代廣場的排場,可是在那一天,我最不好的一年,過去了。因為,她先說了我要說的話。

「欸,我送妳一個禮物。」
「嗄?慶祝我35歲生日嗎?」

「送像妳一樣好聞的香水啊!我答應妳,我不會負妳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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