妳遇到了一個很喜歡妳的男人,就像慾望城市裡的Carrie遇到Aiden。可是,妳的心裡有個Big。

Big知道的事情很多,到哪裡都怡然自得。有他在的地方,所有人都放心。他說的話不見得最多,可是擲地有聲。他讓女人覺得自己像個女人,走在路上會讓女生走在內側,搶先一步開車門。

妳和Big談戀愛。因為他喜歡聰明的女人,妳只會看上比妳還強的男人。 你們惺惺相惜,把對方當成自己一樣在愛、在賞識。妳是他的紅粉,他是妳的知己。你們可以說的話太多,多到完全不需要提到別人。你們的花前月下,是走一段很長的路,談論彼此未來的可能性,好像在賞析一本書、一部電影。

只是,Big給妳的快樂,是只有他在的時候才有的快樂。他太忙,太多人需要他,太多責任要他扛。於是,妳變成了超人的路易絲連恩,需要他的時候,他很少會在。他有空,要找妳,就像打電話叫計程車一樣,妳最慢半小時就來。妳是驕傲的人,不喜歡這樣的失衡,不想要不再優雅,於是你們分開。

你們不連絡。換了一份新的工作,不會打電話跟他報告。到很好的餐廳吃飯,只要點自己喜歡吃的菜。不互相往來,不是因為分得難看。妳太喜歡他了,不可能會傷害他。遇到他以後,妳才知道原來愛上一個人的極限,就是無論怎麼樣都要保護他。妳發現自己最大的悲哀在於,不能再看到他的原因,不是因為有了另外一個人,而是沒有人取代得了他。

原來是,愛上一個人,比信仰還可怕,幾乎就像是直覺一樣。妳可以勉強、假裝,不用右手寫字,不在地震的時候發抖。可是在人後的時候,妳不會用左手從書架上取書,妳一感覺到失去平衡感,就一動也不能動。就像每一次看到他一樣。

妳太清楚Big對妳的影響力,所以不靠近。

念書的時後,妳就是個好學生。做什麼都很認真。於是妳把一個人的日子,當成了無止無盡的畢業旅行。妳告訴自己就要可以了、就要習慣了、就要變成很大方的大人。

然後有個很好的男人出現。他給了妳安全感,把妳當成自己的身體一樣在珍惜。他會陪著妳跟朋友們玩,捱到凌晨四點。他看到妳喝醉,不會掃興的阻止妳,默默收好妳的錢包和手機。Big讓妳懂了很多事,Aiden讓你不再需要那麼懂事。

妳的朋友們喜歡他。覺得妳終於不用再吃苦的愛著一個男人。想要妳和他在一起,想要妳從此風和日麗。他們都看過妳愛過Big的樣子,不像妳原本的樣子。

妳從小就一意孤行,別人說的話都聽不進去。所以現在的妳不能肯定,想要的是不是只有溫情。妳跟Aiden在一起,可以變得好簡單,像是學生時代的戀愛。隨時可以趕一場電影、熬夜、旅行。可是Big懂得欣賞妳的才華,和妳討論妳的理想。妳為了他努力讓自己發光發亮,讓自己成為他的驕傲。妳不用擔心Aiden不接電話的原因,他找不到妳會很著急。可是Big可以跟妳從半夜聊到早上,從陳綺真講到戀人絮語。妳沒有辦法想像,有一天Big娶了另外一個人。不是因為妳會傷心,愛一個人就是想要對方得到自己給不了的。而是妳們一直以來都像一副耳環,他不在的話,妳就落單了,和其他人都不配。妳到了現在還是認為,有一天會和Big走在一起。不是這樣子的話,妳會一直遺憾。

妳不知道如何是好,不知道是不是不知好歹。妳像是要分組的高中學生,不知道自己擅長的到底是文科還是數理。妳喜歡Aiden,喜歡在他面前的妳從來不會失去控制,喜歡他從來沒有讓妳像是在流浪。妳不喜歡妥協,和Big在一起的時候,妳讓步到所有人都看不下去。可是和Aiden在一起,是不是也承認了,其實妳無法堅持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大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7) 人氣()